一、招聘学科
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景观地理)、环境科学与工程(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土壤材料)、测绘科学与技术(倾斜摄影与实景三维、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遥感信息技术及其应用)、城乡规划学、农业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土壤学(土壤物理、土壤化学、土壤生物、土壤生态)、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土地规划、土地管理)、地球化学(土壤地球化学、生态地球化学、同位素地球化学)、生态学(景观生态、生态规划与管理)、工程力学(岩土力学)、水文学与水资源、岩土工程(土力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产业经济学(国土资源产业经济与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二、岗位要求及待遇
1. 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
岗位要求:
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国际交流水平和能力,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岗位待遇:
① 具有两年以上海外博士后经历或国内博士后出站人员,来校可参加学校当年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② 每年可享受约35-40万元的薪酬待遇;
③ 以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形式,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8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费。
2. 青年学术骨干
岗位要求: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学术基础好,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国际交流水平和能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岗位待遇:
① 符合学校教师晋升副教授职务认定实施办法要求的优秀博士,可按有关程序聘为副教授;
② 每年享受约35-50万元的薪酬待遇;
③ 以申报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形式,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8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5万元科研启动费;。
3. 青年“长安学者”
岗位要求:
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创新发展潜力大,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具有良好的国际交流水平和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7周岁。
岗位待遇:
① 每年享受约35-55万元的薪酬待遇;
②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聘为副教授、研究生指导教师;
③ 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5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学校提供不低于12万元科研启动费;
④ 根据需求提供办公室和实验条件。
新进青年人才如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除享受校内相关待遇之外,可以成本价购置校外商品房一套。
4. “长安学者”讲座教授
岗位要求:
① 国际大奖的获得者或者提名人选,欧美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及国家级和省级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
②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在海内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聘期内原则上每年在学校工作不少于2个月。
岗位待遇:
① 国家级人才,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薪酬6万元/月(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省级人才,聘期内享受学校提供的薪酬3万元/月(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② 国家级人才,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10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学校提供不低于25万元科研启动费;省级人才,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不低于5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学校提供不低于12万元科研启动费;
③ 学校提供办公室和实验条件,协助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助手;
④ 在校工作期间,学校为受聘者提供专家公寓;
⑤ 根据工作情况,为海外受聘者聘期内每年提供2次的国际往返交通费(经济舱)。
5. “长安学者”特聘教授
岗位要求:
① 国家级人才、具有与国家级人才同等水平的人才或省级有关人才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
② 具有扎实学识,能很好地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很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同等水平引进人才应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取得博士学位,海外申报人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研究机构相应职务,国内申报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务且已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具有同等水平人才年龄原则上比国家相应人才计划要求小3岁。
岗位待遇:
① 校提供35-80万元的年薪,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② 自然科学类学校提供60-50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校提供15-125万元科研启动费;
③ 学校提供30-100万元安家费;
④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办公室和实验条件,协助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助手;
⑤ 根据工作情况,学校为海外受聘者提供国际往返交通费(经济舱);
⑥ 学校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年龄、学历、职称、原从事的职业和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在校内解决配偶工作;在学校附属机构安排子女入托入学。
⑦ 全职来我院工作的教授,除享受校内相关待遇之外,还可以成本价购置校外商品房一套,产教融合方面的薪酬、科研等其他待遇面议。
三、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直属国家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5年9月,经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我校和陕西省土地工程建设集团协商,共建全国第一个土地工程学院。
学院下设土地管理系、土地工程系2个系,土地新工科产学研究中心、土地学科联合培育中心、国际教育联合发展中心和土地协同创新平台建设中心等4个中心。目前有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2个本科专业,土地工程学、土地资源管理、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型)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土地工程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现有自然资源部退化及未利用土地整治工程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土地整治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土地整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理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长安大学合作部等6个科技创新平台,榆林小纪汗等5个野外科学试验观测站和浐灞土体有机重构核心实验基地等6个教学与科研实习基地。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47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国家级人才2人,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授(正高级)19人,副教授(副高级)22人,博士生导师10人。自学校开办地籍测量与地籍管理班以来,已为国家培养土地类人才2000余人。并先后与麻省理工学院(MIT)、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荷兰特文特大学等开展交流合作。截止目前,已与荷兰特文特大学和瑞典耶夫勒大学联合培养了土地领域的博士生4名,硕士生70余名。
先后承担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项,青年基金项目20项,省部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2项,省部级公益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等12项,承担行业内各级各类土地工程领域项目200余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部级科技奖7项。
宏图伟业,砥砺前行。学院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瞄准世界土地科技前沿,面向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产教融合为抓手,开展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基础理论研究,服务土地科技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为解决宜种健康的优质耕地、宜居宜业的建设用地、青山绿水的生态用地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学院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四、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塔北路126号长安大学土地工程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86-29)82335145
邮箱:tdyb@chd.edu.cn